北京律师: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8-07-22 21:12) 点击:219 |
在我们国家,如果作出承诺的话,就需要按照承诺的内容进行执行,那么我们签订的承诺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吴丁亚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承诺书 吴丁亚律师提示,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二、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54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法人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所实施的合法行为。 56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57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行为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综上所述,口头承诺系公民、法人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所实施的合法行为的一种。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 因此,可以认定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自承诺开始,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生效。承诺之人受承诺的约束,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口头承诺之人不得对自己的承诺随意变更或解除。 这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司法精神之体现。法律的渊源来自于一个国家的社会道德,我国自古就有“人无信而不立”。这亦体现了,社会道德与法律对于信守承诺的看重! 然而,客观事实与你能够证明的客观事实未必一致!接受承诺一方,如果不能证明口头承诺的客观存在,恐怕维权方面讲面临巨大障碍。 所以,很多时候,无论是在实践之中还是法律方面,都尽量主张将相关承诺落实与纸面上。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口头承诺,只要在其行为实施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下 该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口头承诺)自成立之日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对他人作出的承诺,并且签订的承诺书双方签字之后,一般都是能够生效的法律效力,根据承诺开始进行生效,一般承诺以书面形式的表达比较好。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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