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常遇到的陷阱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8-07-14 23:45) 点击:297 |
交通事故是经常出现的一类安全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协商赔偿问题的,可以签订赔偿协议,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常遇到的陷阱?下面由吴丁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常遇到什么陷阱 1、吴丁亚律师提示,如果支付给对方赔偿金,应当详细列明该赔偿金包括的项目。比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绝不何只写支付对方赔偿金多少钱,以防日后对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诉讼。 2、通事故赔偿协议必须约定。赔偿方支付了赔偿金后,对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否则,你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受害方必须牢记:让对方在协议书中,标明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后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以上知识就是吴丁亚律师对“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常遇到什么陷阱”问题进行的解答,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经常遇到的陷阱包括赔偿项目不详细、出现后续损害继续赔偿没有约定等。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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