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律师: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是否合理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8-06-02 23:21) 点击:276 |
劳动者在企业里面工作一年多了,但是依然没有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没有提出跟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想法,劳动者自己本人也没有提,双方就一直是这种没有合同约束的关系。有些劳动者认为这种情况不合理。吴丁亚律师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一、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是否合理 吴丁亚律师提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 二、签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仔细了解情况,莫签不知情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尽量对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以及企业文化、发展趋势、员工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尽量与资质和声誉较好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防范非法用工和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2、签约落在纸上,莫签口头承诺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执一词,打工者往往有口难辩。所以,打工者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签,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由其督促签订。 3、查清用人资格,莫签主体不适格合同 吴丁亚律师提示,事先了解单位名称、法人是谁等情况,注意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转包严重的行业要特别小心。比如,《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包工头等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4、细读合同条款,莫签条款不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外出打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索取规范合同文本,避免遗漏重要条款。若单位事先起草了文本,要仔细阅读对于报酬、岗位、试用期、合同终止与解除等重要条款以及岗位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 吴丁亚律师提示,如果劳动者在企业里面工作一年多了,还没有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是可以要求企业给自己双倍工作的赔偿,因企业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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