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市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12)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8-05-16 23:20) 点击:222 |
七十、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7条)【18】 (一)吴丁亚律师提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七十一、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8条)【18】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属于“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并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或者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七十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9条之一)【18】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1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3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2.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3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10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2.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七十三、非法行医罪(刑法第336条第一款)【39】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3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七十四、走私文物罪(刑法第151条第二款)【17】 (一)吴丁亚律师提示,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的,属于“情节较轻”,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走私文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情节较轻”。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走私的文物价值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走私的文物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七十五、故意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一款)【17】 吴丁亚律师提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造成五5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的; 2.造成二级以上文物损毁的; 3.致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4.多次损毁或者损毁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七十六、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二款)【1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致使名胜古迹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2.多次损毁或者毁损多处名胜古迹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七十七、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三款)【1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后果”,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五5件以上三级文物损毁的; 2.造成二级以上文物损毁的; 3.致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 七十八、倒卖文物罪(刑法第326条)【17】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倒卖三级文物的; 2.交易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倒卖二级以上文物的; 2.倒卖三级文物5件以上的; 3.交易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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