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吴丁亚
吴丁亚律师
北京 海淀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吴丁亚律师炜衡团队咨询电话:13552751245

北京法律咨询QQ391029157

中国律师网:www.12580lawyer.com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劳动争议律师:计算加班费时,以什么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8-04-11 23:59)    点击:346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加班必须要支付几班费,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吴丁亚律师带您了解。

  一、注意合同中有无约定工资数额

  1、吴丁亚律师提示,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二、注意计时、计件工资的区别

  1、吴丁亚律师提示,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2、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3、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吴丁亚律师提示,由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会因是否是平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而有所不同。其中,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若是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话,此时就建议劳动者通过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吴丁亚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吴丁亚律师,吴丁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吴丁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5275124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吴丁亚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淀区律师 | 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吴丁亚律师主页,您是第26162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