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律师: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要怎么继承房产?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8-03-12 22:31) 点击:275 |
在婚后,如果夫妻一方突然不幸去世的话,死者生前留下的合法财产若是没有安排的情况,都是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不过,原本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又怎么处理呢?丧偶一方能否直接继承房产呢?下面吴丁亚律师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一、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怎么分割? 吴丁亚律师提示,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怎么继承房产? (一)、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遗嘱,明确共有产权归配偶所有的,需提供: 1、遗嘱 2、权利人死亡证明 3、房产证 4、本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5、继承公证书 6、房管局要求的其它资料 (二)、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遗嘱,但明确共有产权归非配偶所有的;或者没有立遗嘱的话,要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进行继承。 三、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吴丁亚律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有: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除此之外,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若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对于夫妻一方死亡的,那么其配偶就有继承的权利,且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此外,对于房产,如果死者生前是有立遗嘱的,那么就遗嘱来继承,如果没有就按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来进行,从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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