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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坠落太平洋保险公司拒赔起诉后全额赔偿 北京保险合同纠纷律师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5-05 10:46)    点击:417

        2013428日晚730分左右,徐某驾驶三菱牌进口帕杰罗劲畅越野车在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青石岭村北白河湾景区与家人游玩期间,按照道路指示标示越野车专用道路行驶,行驶路段处断路,光线较暗,车辆沿道路向前行驶掉落入水中,在此期间徐某采取了立刻拔掉钥匙断电等措施,从车内左侧车窗爬出,水面已经到达车辆驾驶方向盘位置,车辆后半部分在水中浮起,车辆电路短路使尾灯一直亮着。后来向周围村民及周围施工人员求助救援车辆,救援期间村民讲上面水库放水,道路淹没,同时周围施工挖了很多砂石,形成了很多深坑,不熟悉很容易掉进去。429日上午保险公司指派的救援车辆将车辆送到北京港龙基业汽车维修厂。可能是因为五一假期原因,受损车辆在该厂放置四天仍未进行任何维修,为尽快维修车辆减少损失,徐某又将车辆送至北京东方大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到厂勘验期间提出15万元的维修金额,由于车辆为进口车辆,汽车维修厂不能确认此金额可以将车辆维修正常,所以徐某没有接受。后经检查,车辆发动机未受损,主要维修部件为电器总成、主板、车内线路、行车电脑等。由于车辆为进口车辆,维修零件均需日本三菱公司订购,整个维修期达十个月时间。目前该车辆已经可以正常行驶。

        2014年11月16日,原告委托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吴丁亚律师起诉某保险公司,经过吴丁亚律师调查取证、立案起诉、出庭诉讼,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作出2014京铁民商初字第96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机动车维修费222103元、拖车费970元。太平洋保险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了2015四中民商终字第7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部支持了吴丁亚律师提出的诉讼请求。现在该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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