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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侵占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变动与行政程序违反的关系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9-01-02 22:10)    点击:287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5期

6篇案例)

本期关键词:专利相对无效与行民交叉 执法人员变动与行政程序违法 房产开发中阶段性担保 执行和解 专利重复诉讼  

案例1争点:专利相对无效与行民交叉问题——罗凯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裁判摘要:1.专利无效理由可以区分为绝对无效理由和相对无效理由两种类型,两者在被规范的客体本质、立法目的等方面存在重大区别。有关外观设计专利权与他人在先合法权利冲突的无效理由属于相对无效理由。相对无效宣告请求人的主体资格应受到限制,原则上只有在先合法权利的权利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才能主张。

2.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不因有关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随后发生变化而丧失。专利无效宣告行政程序属于准司法程序,当事人恒定原则对于该程序亦有参照借鉴意义。对于无效宣告行政程序启动时符合资格条件的请求人,即便随后有关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其亦不因此当然丧失主体资格。

案例2争点:行政执法人员变动与行政程序违反的关系——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与知识产权局、陕西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案

裁判摘要:1.已经被明确变更的合议组成员又在被诉行政决定书上署名,实质上等于“审理者未裁决、裁决者未审理”,构成对法定程序的严重违反,不受行政相对人主观认知的影响,也不因行政相对人不持异议而改变,不属于“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无需撤销行政行为”之情形。2.作出被诉行政决定的合议组应由该行政机关具有专利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组成。即使异地调配执法人员,也应当履行正式、完备的公文手续。

3.权利要求的内容是划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唯一标准,说明书、附图只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在运用说明书和附图解释权利要求时,不能将说明书对具体实施例的具体描述读入权利要求。

案例3争点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与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阶段性担保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比较常见,通过办理买房人所购房屋预告抵押登记,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的风险。因其阶段性特征,预告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登记的衔接非常重要。金融机构怠于办理预告抵押登记,等于无限延长房地产企业的保证期间,有违担保法的精神,亦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案例4争点:执行和解的效力——贸易有限公司诉张不当得利纠纷案

裁判摘要:侵权人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给付义务后,因受害人提前病故,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受害人近亲属返还未达预期年限护理费的,不予支持。

案例5争点保险公司交强险追偿权的限制——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诉王追偿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即:(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未包括在上述条款范围内,不应适用该规定予以处理。

案例6争点:专利侵权重复诉讼的认定标准——有限公司与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重复侵权包括以下构成要件:一是本诉中被侵害的权利与前诉中被侵害的权利为同一权利;二是本诉中的侵权行为人与前诉中的侵权行为人为同一主体;三是本诉中的侵权产品与前诉中的侵权产品为(侵权构成上的)相同产品;四是本诉中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前诉判决生效之后且有合理的时间间隔。权利人就重复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不属于重复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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